top of page


【行政書士學習】-NO18.地方自治法
📘 地方自治法:概觀 ✅ 法律地位 法源依據 :根據《日本國憲法》第92條,規定「地方公共團體之組織及運營事項,應以法律定之」,因此制定了《地方自治法》。 性質定位 :屬於 公法 中之 行政法領域的特別法 ,也是自治體制度的基本法。 🏛️ 地方自治的目的與理念 項目 說明 🏘 地方分權 實現中央與地方權力分立,避免中央集權 👥 居民自治 居民可透過投票、陳情、罷免等方式參與地方政治 🏛 行政效率 根據地域特性進行政策制定與行政運作 🧩 地方公共團體的分類 分類 內容 普通地方公共團體 都道府縣(47)、市町村(約1,700) 特別地方公共團體 特別區(東京都23區)、一部事務組合、地方開發事務組合等 🧱 地方公共團體的機構構成 📌「二元代表制」:地方議會 × 長 機關 功能 選出方式 🧑⚖️ 首長(知事/市町村長) 行政執行與管理權限 直接民選 🏛 議會(都道府縣議會、市町村議會) 制定條例、議決預算、監督首長 直接民選 📌 特徵為:首長與議會皆由居民選出,非中央任命。 🛠 地方自治的內容分類 分類 說明 團體自治 地方
Maru Sasiro
11月5日


【行政書士學習】-NO17.國家賠償法/損害賠償責任
主題 說明 國家賠償法第1條 公務員故意或過失違法行為致損害,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應負賠償責任 第2條(工作物責任) 公有公共設施欠缺安全性導致損害,亦須負責 損害賠償請求權 自知損害及加害人起2年/最長20年消滅時效 判例 名古屋高裁的水道責任案(設施瑕疵損害) 📘 國家賠償法(国家賠償法)概要 項目 說明 📜 法律名稱 国家賠償法(昭和22年法律第125号) 📆 制定時間 1947年(昭和22年) 🎯 立法目的 保護人民權利,對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公務員因違法行為造成損害時,給予損害賠償責任 ⚖️ 性質 公法上的損害賠償制度,但參照民法的損害賠償制度處理 🧾 條文結構(全8條) 條文 主題 說明 第1條 公務員賠償責任 若因公務員執行職務時 故意或過失 造成他人權利侵害,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需負賠償責任(準用民法第709條) 第2條 公有設施責任 公共設施(如道路、橋樑、河川等)存在設置或管理瑕疵,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時,國家或地方需負無過失責任 第3條 國家或地方之求償權 國家或地方可對加害之公務員行使求償 第4條 賠償請求訴訟地點...
Maru Sasiro
10月2日


【行政書士學習】-NO16.行政訴訟法(行政事件訴訟)
訴訟類型 說明 主觀訴訟 撤銷訴訟/義務付訴訟/差止訴訟等 客觀訴訟 民眾訴訟/機關訴訟(稀有) 撤銷訴訟要件 原告適格、處分性、法律利益侵害、先行救濟原則 不可訴事項 命令、通達、行政指導等原則不具「處分性」不可提起撤銷訴訟 裁判結果 原處分取消、無效確認、義務履行命令等 行政訴訟是針對公權力行使所造成之法律爭議進行司法審查的重要制度。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將行政訴訟分為 四大類型(重類) ,各類型又有其特有的型態與處理方式。以下為重點整理與說明: 🧭 行政訴訟的四大重類(類型) 類別 名稱(日文) 核心功能 典型型態 ① 主觀訴訟(取消訴訟等) 救濟個人權利利益 取消訴訟、無效確認訴訟、義務付訴訟、差止訴訟 ② 客觀訴訟(民衆訴訟、機關訴訟) 維護法秩序 民衆訴訟、機關訴訟 ③ 異議訴訟(抗告訴訟) 針對具體處分進行審查 包含取消、無效、義務付、差止等 ④ 形式訴訟(確認訴訟等) 判斷法律關係是否存在 確認訴訟、形式確認訴訟等 ✨ 各重類與型態的細部整理 【1】抗告訴訟(主觀訴訟的主要型態) 類型 說明 判例重點 例子 取消訴訟(取消処分)
Maru Sasiro
10月2日


【行政書士學習】-NO15.行政行政不服審查法(行政救濟法)
🔹 法律目的(第1條) 透過救濟人民權益並促進合法行政,提供對不服行政處分之有效審查手段。 📌 一、適用範圍 項目 說明 ✅ 適用 行政機關對人民所做之「 行政處分 」、不作為 ❌ 不適用 立法行為、司法裁判、私人爭議、純事實行為等 ❗ 可類推適用 行政指導造成實質效果時,判例上有保護需要時 救濟手段 說明 行政不服申立 包含「異議申立(行政機關內部救濟)」與「審查請求」 審查請求 對上級行政機關提出請求(例:對都道府縣知事提出審查) 裁決形式 容認裁決/棄卻裁決/却下裁決 審理方式 書面主義,但可要求口頭審理 🛠 三、審查請求的流程(重點手續) 提起期間 :自知悉處分日起3個月內,或處分日起180日內。 管轄機關 : 通常:上級行政機關 但特例可由原處分機關進行(→「自己審查」) 審查方式 : 書面主義,原則不開庭 裁決形式 : 取消處分 變更處分 排除不作為 卻下(駁回) 訴訟援用命令 ⚖ 四、救濟效果 項目 說明 停止執行 可聲請停止原處分效力(需要件) 拒絕裁決之訴訟 可再提取消訴訟 裁決效力 拘束下級行政機關 裁決後補償與復權
Maru Sasiro
10月2日


【行政書士學習】-NO14.行政手續法(行政手続法)
主題 說明 適用範圍 原則適用於國家行政機關(不包含地方公共團體) 處分前手續 原則需給予聽聞機會(聴聞)、意見陳述(弁明) 行政指導原則 不得以不利益處分作為強制誘導手段 處分理由說明義務 必須告知處分理由及法律依據(例外:急迫危險時可省略)...
Maru Sasiro
10月2日


【行政書士學習】-NO13.行政作用法
行政行為與行政處分(行政手段・行政行為・行政活動の法律) 📌 一、行政作用的定義 指行政機關為了實現法律賦予的行政目的,所進行的各種 具體執行行為 與行政組織法(管誰來做)、行政救濟法(有錯怎麼救)相對應 🧩 二、行政作用的分類總覽 分類 內容 代表形式 法律行為...
Maru Sasiro
10月2日


【行政書士學習】-NO12.行政法總論、行政組織法
📘 日本行政法:重點架構總覽 1️⃣ 行政法總論(行政作用 × 原理原則) 主題 說明 行政的意義 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為公共利益所進行的具體活動 行政法的法源 憲法、法律、命令(政令、省令)、規則、条例、判例、慣例法等 法律保留原則...
Maru Sasiro
10月2日


【行政書士學習】-NO11.商法、會社法
📘 一、商法與会社法的基本關係 法律分類 說明 商法 廣義的商事法律總稱,原本包含:① 商人通則、② 商行為法、③ 会社法、④ 保險法、⑤ 海商法等 会社法 自2006年起自《商法》中 獨立成法 ,成為日本法上 獨立的基本經濟法 ➡️ 現行體系中,商法 ≠...
Maru Sasiro
6月25日


【行政書士學習】-NO10.民法總則~親族、相續
一、親族(民法 第4編) 親族篇主要規定與家庭關係有關的法律事項,如婚姻、離婚、親權、扶養等。 ✅ 主要內容分類: 主題 說明 重點條文範圍 親族的定義 血緣・姻親關係的法律規範 第725條等 婚姻 婚姻成立條件、程序、未成年婚的限制 第731〜第770條 離婚...
Maru Sasiro
6月12日


【行政書士學習】-NO09.民法總則~債權各論
✅ 定義: 「契約各論」是民法中針對特定契約形式(典型契約)所規定的各別條文與法律效果,屬於債權法的一部分。 🧭 契約各論 主要契約類型總覽: 類型 日文名稱 條文範圍 用途說明 ✅ 買賣契約 売買契約 第555~ 最常見的財產契約(商品交換) ✅ 消費貸借 消費貸借契約...
Maru Sasiro
6月12日


【行政書士學習】-NO08.民法總則~債權總論
📘 債権総論とは?(民法第399條以前) ✅ 定義: 債權 是指「債權人得向債務人請求特定作為或不作為的法律關係」。 📌 簡單說: 「你要還我錢/交貨/搬走」這樣的權利 → 就是債權。 🧭 債權總論的結構總覽 類別 說明 民法條文範圍 ✅ 債的成立...
Maru Sasiro
5月28日


【行政書士學習】-NO07.民法總則~物權的意思與全體印象
「 物權(物権/ぶっけん) 」的意思與整體印象(全体像)。這是民法五編中非常重要的一編(第2編),行政書士考試也會考你是否能掌握物權與債權的 本質差異、分類、法定主義、變動要件 等核心觀念。 📘 物權とは?(定義) ✅ 基本定義: 物權 是指「...
Maru Sasiro
5月28日


【行政書士學習】-NO06.民法總則~代理&時效制度
「 代理制度(代理制度/だいりせいど) 」是《日本民法》非常重要的制度之一,行政書士試驗中常出現在 民法總則與債權總論 ,尤其是 意思表示的效果歸屬、無權代理、表見代理、追認等判斷題 。 📘 代理制度とは? ✅ 定義: 代理制度是指: 一人(代理人)以他人(本人)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並使其法律效果直接歸屬於本人 的制度。 📌 換句話說:「 我代替你簽約,但效力算在你身上 」。 ⚖️ 民法上的代理成立條件(民法第99條) 代理權存在(有授權) 以本人名義為法律行為 代理人具備意思表示能力 代理制度的分類 分類 說明 代表條文 有權代理 有合法代理權 第99~101條 無權代理 無授權卻做代理行為 第113~114條 表見代理 雖無代理權,但外觀上看起來有 第109~112條 法定代理 法律直接賦予(如親權人) 第818條、第824條(父母) 任意代理 經由委任或授權產生 第643條以降(委任契約) ❗ 易混淆的無權代理 vs 表見代理 vs 追認 類型 成立情況 效果 可否主張無效 無權代理 無授權仍冒名代理 原則→無效 本人可追認或拒絕 表見
Maru Sasiro
5月8日


【行政書士學習】-NO05.民法總則~意思表示
📘心理留保、虛偽表示 「 心理留保(しんりりゅうほ) 」與「 虛偽表示(虚偽表示/きょぎひょうじ) 」是日本民法中兩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尤其在民法總則「意思表示」章節中,是考題的常客。雖然兩者都涉及「表意和真意不一致」,但 成立條件、效力、第三人保護 等面向有明確差異。...
Maru Sasiro
5月8日


【行政書士學習】-NO04.民法總則~關於權力與行為能力
✅ 定義: 民法總則是民法的基礎章節,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基本原則與制度,適用於民法全體的通則。 📘 三大基本原則(民法第1條) 私的自治(契約自由)原則 → 國家不干涉私人合意,只要不違法就有效。 信義誠實原則(誠実義務) → 各方行為應誠實、守信用。...
Maru Sasiro
5月6日


【行政書士學習】-NO03.日本憲法~憲法總論
🏛️ 日本國憲法的基本原則(三大原則) 原則 說明 條文例 國民主權 主權屬於人民 → 天皇為「象徵」 第1條 基本人權的尊重 國民享有不可剝奪的自由與權利 第11條、第97條 和平主義 放棄戰爭、維護國際和平 第9條(有名的「戰爭放棄條款」)...
Maru Sasiro
4月17日


【行政書士學習】-NO02.基礎法學~法律用語與規則
📘 並列關係 大條目 小條目 並び 及び EX. A及B (A 及びB):A=B A、B、C及D (A、B、C 及びD):A=B=C=D A與B1及B2(A並びB1及びB2):A=B1+B2 📘 選擇關係 大條目 小條目 又は 若しくは EX. A或B (A...
Maru Sasiro
4月17日


【行政書士學習】-NO01.基礎法學~法律分類
📘 成文法 vs 不成文法 不成文法 成文法 慣習法 大家都這樣做、也覺得應該這樣做,就變成了法律 公法 公法有公權力,國家說了算;私法談平等,人民自己來 判立法 成文法是寫好的規則,判例法是法院說的解法 私法 你情我願寫契約,民法就是來規劃;公司爭利走商法,私人之間用私法。 条理 「沒法條 → 沒判例 → 沒慣例 → 靠常理」 → 就是條理! 実体法 📖 「 實體法是內容,手續法是流程 」 就像煮菜:實體法決定你吃什麼,手續法教你怎麼煮! 手続法 「實體法講的是 你擁有什麼**, 手續法講的是 怎麼使用它 !」** 就像你有一張票(權利),要知道怎麼進場(程序)才能看表演 🎫 特別法 ★ 當特別法與一般法都可以適用,但規定相牴觸時, 優先 適用特別法。 「特別情況用特別法,一般情況用一般法」 如果都能用,就用「 更針對的那個 」! 📘 法律與法律間的效力關係 上位法律 憲法 第九十五條 一の地方公共団体のみに適用される特別法は、その地方公共団体の住民の投票において、その過半数の同意を得なければ、国会はこれを制定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 📌
Maru Sasiro
4月17日


【旅活雜談】NO.09 然別湖冰上村雪山生活
客人不在,玩樂無處不在。工作中突然模仿起海豹的現場人員們。 隨著冰上村進入了倒數的最後第二周末, 今天就來談談在這長達一個多月的雪山生活吧! 開村記者會前的內部說明會 在1月24日上午完成了為期近2個月的主要建物工程後,緊接著的就是下午的開村公開式。...
Maru Sasiro
3月4日


【旅活雜談】NO.08 然別湖冰上村建村大隊
今年冬天, 終於挑戰了一直很嚮往的 【 然別湖冰上村 】建村大隊。 在這全日本均溫最低的小鎮,完成了一個多月的《極寒勞動生活體驗》。 然別湖的冬天能有多冷, 依照現在任職於「鹿追ジオームパーク」的原日本南極觀測隊員 金森先生 的說法,...
Maru Sasiro
2月28日
活動情報分享
2025年12月
月
火
水
木
金
土
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bottom of page
